关于准备组织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
复核工作的预通知
各处室、系部、二级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拟于2020年上半年开展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的复核(文件未发,据称双高校先行)。为顺利通过复核,现将准备任务预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浙江省诊改复核工作原则上依据职教诊改[2018]25号《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以下称《指引》)的要求执行。
2.依照“55281”的诊改框架,聚集诊改核心要素,考评五横、五纵、两链、“8”字螺旋、一个平台的整体建设与实施成效。
3.考评诊改平台的分析研判、过程预警、质量报告以及与学校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共享等运行情况。
二、任务分工及要求
1.方案修订
请在OA上下载并查阅 《温职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温职院教【2018】29号),关于五横层面请牵头部门注意每一个层面至少运行一个诊断与改进周期(诊改螺旋),实现每个层面“8字形质量改进螺旋”,如有修订意见请各单位直接在原文稿上进行修订,用有颜色的底纹标注出来,并请于2020年3月2日前与我处联系。修订完后将重新发文。(责任单位:方案内容涉及的各处室、系部、二级学院)
2.任务分工
1)复核工作的计划、组织和统筹;各类复核材料的接收、审核;牵头修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牵头撰写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断报告、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作汇报文字稿及PPT(15分钟)、质量年报收集(2019-2020)。(责任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处)
2)各层面诊改总结报告、诊改汇报文字稿和PPT(15分钟),以及其他支撑材料等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要聚焦目标与标准、监测与预警、诊断与改进的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总结汇报、数据分析、创新特色、质量诊改。(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1)学院层面诊改工作的由党院办负责牵头,准备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学院层核心制度文件及相关标准,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目标责任制考核文件;
(2)专业和课程层面诊改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牵头,准备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专业和课程层核心制度文件及相关标准,正在实施的专业建设规划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正在实施的课程建设计划,遴选6个专业及12门课程做专业诊改和课程诊改工作汇报PPT(15分钟),组织并培训相关人员参加由复核专家主持的座谈;
(3)教师层诊改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牵头,准备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教师层核心制度文件及相关标准(包括岗位工作标准),组织并培训教师(人数待定)参加由复核专家主持的座谈;
(4)学生层面诊改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牵头,准备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学生层核心制度文件及相关标准,组织并培训学生(人数待定)参加由复核专家主持的座谈;
(5)诊改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牵头,准备平台建设方案。
三、复核重点
1.消除信息孤岛,打通诊改平台与其他业务平台之间的信息通道,实现数据平台共建共享。
2.建立诊改平台目标标准与实际数据之间的必然联系,质量保证目标与学校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一致性、达成度。
3.两链、螺旋、平台的建设实际推进情况。
4.质量结果反馈体系建立,形成完整的诊改螺旋。
5.基于学校平台数据分析,在诊改报告中要关注诊改的轨迹变化。
四、其他说明
1.任务分工内容:本预通知中任务分工内容按《指引》设定,为复核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待浙江省厅下达文件后另发通知按文件查缺补漏。
2.材料上交时间:待浙江省厅下达文件后另发通知确定具体时间,据称文件下达到进校复核一般为15日内,故各部门需在文件下达后7日内上交相关材料,请各部门自行安排好工作计划。
附件:职教诊改[2018]25号《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
教学质量监控处
二O二O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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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职教诊改[2018]25号《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