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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委员会的通知<br>(温职院〔2019〕74号)
来源:温职院质量考评处 日期:2019-12-1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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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6号)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7〕78号)要求,为加强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推进学院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我院于2018年成立了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委员会(以下简称“诊改委员会”),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诊改委员会组成成员,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和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任:院长

副主任:副书记、副院长

 员:党院办、考绩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产教融合处、科技开发处、教学质量监控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保卫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

诊改委员会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面协调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工作,协调做好“学院、专业、课程、师资、学生”等层面的标准制定、组织实施、支持服务、监督与控制工作。

诊改委员会下设诊改工作办公室和若干工作小组。诊改工作办公室和各工作小组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运行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制定各自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撰写相关诊改报告和质量报告,主要职责如下:

1.诊改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协调运行诊改工作相关事宜,具体承担学院层面教学诊改方案的研究拟订、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责任部门为教学质量监控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部门为教学质量监控处。

2.保障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发展目标体系制定与年度工作分解;完善部门职责、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流程;经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采购、后勤服务、校园稳定等资源条件的规划、建设、诊断与改进等工作。责任部门为党院办、人事处、教务处、产教融合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保卫处、图书馆,牵头部门为党院办。

3.专业与课程建设诊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业建设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制定、诊断与改进实施及效果评价,课程教学标准的制定、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管理规范、实施与检查等工作。责任部门为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处,牵头部门为教务处。

4.师资队伍建设诊改工作小组。具体师资质量保证规划、制度、目标、标准的制定,诊断与改进实施及效果评价等工作。责任部门为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开发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牵头部门为人事处。

5.学生全面发展诊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生成长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诊断与改进的实施及效果评价等工作。责任部门为学生处、国际合作交流处、招生就业处,牵头部门为学生处。

6.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基于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创建与优化等工作。责任部门为现代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相关职能部门,牵头部门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7.督查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加强对诊改工作的督查考核,将诊改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动态追踪诊改工作。责任部门为考绩办、党院办、教学质量监控处,牵头部门为考绩办。

学院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调整本单位的教学质量保证工作组,负责实施专业、课程、教师和学生层面的诊改,并上报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委员会备案。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关于调整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委员会的通知(温职院〔2019〕7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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