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质量诊改平台诊改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
各牵头部门、二级学院:
现开展2022-2023学年诊改平台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平台诊改报告撰写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所确定的“8字形”质量螺旋运行模式,结合日常工作,各质量主题自查实施情况。
2.请牵头部门做好自查总结工作落实,撰写牵头层面诊改工作自我诊断报告。请牵头部门自主对接相关部门,细化任务、布置工作,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相关部门主动积极配合,完成层面诊改报告。
3.各质量个体完成本学年个体诊改报告撰写。
具体见下表:
序号 | 报告类别 | 撰写人员 | 审核人员 |
1 | 学校总体诊改报告 | 教学质量监控处 | 无需审核 |
2 | 专业层诊改报告 | 教务处 | 无需审核 |
3 | 课程层诊改报告 | 教务处 | 无需审核 |
4 | 教师层诊改报告 | 人事处 | 无需审核 |
5 | 学生层诊改报告 | 学生处 | 无需审核 |
6 | 信息化建设报告 | 现教中心 | 无需审核 |
7 | 二级学院诊改报告 | 二级学院诊改负责人 | 无需审核 |
9 | 专业个体诊改报告 | 专业负责人 | 二级学院诊改负责人或 管理员 |
9 | 课程个体诊改报告 | 当年需填写课程诊改报告教师 | 无需审核 |
10 | 教师个体诊改报告 | 教师 | 无需审核 |
11 | 学生个体诊改报告 | 2022级学生 | 班主任 |
二、时间要求
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诊改平台上完成各类诊改报告撰写工作。
三、工作路径
1.各类诊改报告撰写路径:登录平台—诊改报告—我的报告—选择对应报告—点击“生成报告”—填写基本信息后生成报告—点击“编辑”进行撰写—完成后点“发布报告”。
2、审核路径:登录平台—诊改报告—报告审核—查找对应报告进行审核。
如有问题,请与教学质量监控处联系,联系人:陈海琳,短号:778233。
四、自诊报告格式要求
附件1 学校层诊改报告
附件2 专业层、课程层诊改报告
附件3 教师层诊改报告
附件4 学生层诊改报告
附件5 信息化平台支撑建设情况报告
附件6 二级学院层面诊改报告
附件7 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个体诊改报告
教学质量监控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