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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写学校2024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来源:温职院质量考评处 日期:2024-12-04 字体:

关于编写学校2024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4 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学校须于2024年1月5日前完成2024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编写及网上数据填报工作,现将分工如下:

一、组织统筹部门

1.学校质量年报:质量考评处

2.企业质量年报:产教融合处

二、学校质量年报编写要求及职能部门分工

1.部门分工:见附件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框架及部门分工”,设立各级牵头及责任部门,括号内第一部门为该版块或该部分牵头部门。

2.内容要求:

(1)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

、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等七个部分,重点呈现学校在深化内涵建设、产教融合方面的工作成效,客观总结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牵头或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训改革,利用数字化技术服务学生学、教师教、教学管,打造国际化职教品牌等方面的成果成效。

(2)全文以第三人称编制,避免出现“我校”的表述,一级标题不变、二级标题若有调整请与质量考评处沟通,自行增加三级标题。

内容均要有支撑本部分内容的图片、数据分析图、数据分析表、典型案例。

(3)正文中进行数据描述,要在其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对数据所反映出的质量或意义进行分析,比如有纵向的自我对比,有横向的标杆校对比,同时有分析、有结论。

3.图片要求:尽量选择表现学生的图片,须把握五个原则:一是不存在侵权问题;二是反映所在部分的主题,突出学生阳光、自信、成长;三是全文图片大小一致,单独插入,不要组合图片;四是图片下方配有文字说明,但不要出现姓名等个人信息;五是图片为JPEG 格式,像素不小于1600×1200,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提交要求:一是插入相应的文稿中;二是再独立打包提交。

4.图表要求:(1)数据分析图、分析表举证主体内容,充分呈现质量提升,每一处图表均可在正文中见“见图表”“如图表所示”。(2)数据图表需要有表头,在图表下方标注单位和数据来源,数据需要保留两位小数的,必须保留两位小数。

5.案例要求:撰写聚焦导向鲜明中的相关内容,凸显典型性以及探索性和原创性的案例,具体内容与数量要求见附件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框架及部门分工》,案例要独立成文,一般要有案例编号、标题(不超16字)、具体做法、示范推广价值等,每个案例300字左右且配图2张。

6.数据填写:填写要求按附件3中的《平台统计数据填报须知及指标内涵说明》,所有数据均须填写,带*指标为引用“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相关数据;其余为学校自行填写,注意对照数据表标注的计量单位,仅填写数字,非整数数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某个指标数据为零值,请填“0”。

7.独立提交:科研处需另行独立打包提交横向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一览表及横向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证明复印件。

 

8.满意度调查:

(1)在校生满意度:由学生处牵头组织;

(2)教职工满意度(专任教师满意度):由党院办牵头组织;

以上两项满意度调查,由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课题组统一组织开展,调查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2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牵头部门做好相关通知部署,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准确性。

三、企业质量年报编写要求

1.内容要求:要充分展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概况、企业参与办学总体情况、企业资源投入、专项支持、企业参与“五金”建设、助力合作院校随企出海、问题与展望等 7 个部分,重点展示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特色做法和成效,体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反映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在此基础上增加体现自身特色的内容。

2.数量:牵头部门产教融合处做好年报质量甄选,最终提交定稿至少16份。

3.格式:“企业年报”封面须加盖企业和学校的公章。年报其余格式要求请产教融合处自行根据省厅年报通知文件确定。

四、统计时段

填报要求按附件3中的《平台统计数据填报须知及指标内涵说明》说明,除特殊说明外,填报的信息、数据等发生的时间范围均按学年统计,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文中所指“2023自然年”,即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指“累计总数”,即到统计时点为止的历史累计总数。

五、时间安排

1.学校质量年报进度安排:

(1)2024年12月12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相关内容撰写、数据填报、审核与定稿工作,图片除插入文稿后还需另外打包,提交相关内容给牵头部门。

(2)2024年12月15日前,各牵头部门汇总完善牵头的相关内容、表格,并收集打包好图片,提交质量考评处统稿。联系人:程遥,座机:778233,邮箱:448977144@qq.com。

(3)2024年12月25日前,质量考评处完成统稿,各职能部门修改完善。

(4)2024年12月27日前,质量考评处负责排版及各职能部门再次修改完善,交各领导审阅。

2.企业质量年报进度安排:

2024年12月29日前,产教融合处自行做好工作统筹,将盖好企业和学校公章的word与pdf版提交稿提交质量考评处。

3.学校提交上级部门时间:

2025年1月3日前,质量考评处将学校批准的《学校质量年度报告》以及产教融合处负责编制的《企业质量年报》提交到教育部质量年报平台并报送省教育厅。

                                                

                                      质量考评处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框架及部门分工(详见群文件)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4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4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平台统计数据填报须知及指标内涵说明

   附件3:平台统计数据填报须知及指标内涵说明.docx